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分类汇编(上)

语文日刊920 次浏览0个评论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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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分类汇编

一、古代官职

(一) 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旳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1.中央官制。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太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厚实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省、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为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秦汉的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朝的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参军、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个路,路中设若干个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省”。

(二) 常见的官名释义

皇帝:秦王嬴政统一六国之后,王绾、李斯等根据传说中的三皇的名称,上尊号为秦皇。嬴政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意思是他的功德可以和“三皇五帝”相提并论。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俗称皇上。

太上皇:秦始皇尊称他的父亲庄襄王为太上皇;汉高祖刘邦尊称他的父亲太公为太上皇,也尊称为“上皇”。历代皇帝未死时即传位于太子,也就自称太上皇。

驸马:驸马最早也只是一个官职,汉代武帝时设置驸马都尉,意思是掌副车之马,原为近侍官的一种,多由宗室及外戚、诸公主的子孙充任。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为驸马,但并不是实际的官职,清代时则称为“额驸”。

爵位:即爵称、爵号,士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封为韩国公,李文忠封为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为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宰相:封建时代对君主负责的人称为宰相,其位置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总理”或“首相”。宰是主持,相是辅助的意思。历代都另有正式的官名,其职权大小以及行驶权力的方式都有所不同。封建时代民间常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来描述宰相的地位,但一般的说,由于君主集权的加重,宰相的权力也随之而减轻,这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明朝。明代为了防止权臣篡位,废除丞相二以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后来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属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督都督诸路军马。”

学士:在古代,学士不是指学位,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官名。魏晋时征文学之士,主管典礼、编纂、撰述等事物,通称学士。因所属机关不同,职权各异。有主管撰述的,如北齐文林馆学士,唐代的集贤院学士等;有专为皇帝侍讲、侍读的,还有草拟奏令、参与机密的。宋代的观文殿、资政殿、端明殿学士与大学士是专门为那些需要礼遇的大臣或文学之士而设,全是虚衔。而明清两代的殿阁学士实际上掌握着宰相的职权,这是历代地位最高的“学士”了。

博士:博士同样是官名。六国时诸子、诗赋、方技都设有博士,秦、汉两代都沿袭了这一官职。西汉时属太常,称太常博士,汉武帝建元五年设五经博士,晋代设国子博士,唐代有太学国子诸博士和律学博士、算学博士等,都为教授官,博士中不乏著名的文学家和学者,如唐代的韩愈就是货真价实的国子博士。

太医:周官中设医师,主管医务政令。秦、汉两代设太医令丞。汉代初期属太常寺,后来改属少府。魏晋南北朝时相沿设置。隋代设置太医属,宋代改称太医局,元代又改为太医院,明清两代不变,其职责都没有大的变化。后世泛指皇帝的医生为太医或御医,把其“卫生部长”的职权反而忘记了。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都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顔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封太子太师衔,故称。za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封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淮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追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礼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为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呼。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逐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如《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如《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如《谭嗣同传》:“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如《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如《谭嗣同传》:“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设置御史大夫,职权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监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翺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翺当时任督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如《〈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哭路人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劝皇帝、举荐人才。如《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如《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士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如《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如《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闾大夫欤?”屈原原来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如《〈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如《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官典籍、历法、祭司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执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如《张衡传》:“順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囧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编修,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如《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职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如《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传》:“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如《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军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如《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如《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如《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如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昳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眀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扶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如《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如《赤壁之战》: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之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如《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如《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如《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行政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侍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三)官职变动词语集释

1.表授予官职的词语

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例如: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

辟:由中央官属政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例如:举其偏,不为党。(《左转-襄公三年》)韩琦镇长安,荐知泾阳县。(《宋史-侯可传》)

拜:授予官职。例如:拜相如为上大夫。(《廉颇蔺相如列传》)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

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例如:延长佑、至治间……选丞相东曹掾。(《元史-贾鲁传》)

除:任命、授职。例如:余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

授:授予官职。例如:泰定初,恩授东平路儒学教授。(《元史-贾鲁传》)

赏:指皇帝特意赐给官衔或爵位。例如: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谭嗣同传》)

封:指帝王将爵位或土地赐给臣子。例如: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鸿门宴》)

起:起用人任以官职。例如:鲁居丧服阕,起为太医院都事。(《元史-贾鲁传》)

2.表罢免官职的词语。

罢:免去,解除官职。例如: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魏其武安侯列传》)网]

黜:废掉官职。例如: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封建论》)

免:罢免。例如:免官削爵。(《汉书-贡禹传》)

夺:削除。例如: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书博鸡者事》)

3.表提升官职的词语。

升:升官。例如:升(鲁)台都事。(《元史-贾鲁传》)

擢:在原官上提拔。例如:擢为后将军。(《汉书-赵充国传》)

拔:提升本来没有官职的人。例如:山涛(人名)作冀州(长官),甄拔三十余人。

(李白《与韩荆州书》)

迁:一般指提升。例如:孝文帝说之,超迁,一岁中至太中大夫。(《贾谊传》)

陟:进用。例如: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出师表》)

加:加封,即在原来的官衔上增加荣衔。例如:平剧盗赖文政有功,加秘阁修撰。(《宋史-辛弃疾传》)

拜:按一定的礼节授予官职,一般用于升迁高管钱。例如: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廉颇蔺相如列传》)

4.表降低官职的词语。

谪:因罪被降职或流放。例如: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岳阳楼记》)

贬:降职。例如:贬连州刺史。(《刘禹锡传》)

放:驱逐,流放。例如: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卜居》)

左除、左降、左转、左授、左宦、左迁:降职。例如: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琵琶行》)一旦失恩先左降,三年随例未量移。(白居易《自题》)帝怒,乃罢(陆)贽宰相,左除(张)滂等官。(《新唐书-裴延龄传》)

出、出宰:离开京城外调。例如:永和初,出为河间相。(《张衡传》)

出宰山水县,读书松桂林。(韩愈《县斋读书》)

5.表调动官职的词语。

迁:调动官职,一般指提升。例如:迁东郡太守。(《汉书·王尊传》)

徙:一般的官职调动。例如:徙王信为楚王。(《史记·淮阴侯列传》)

调:变换官职。例如:调为陇西都尉。(《汉书·袁盎传》)

转:调动官职。例如:在转复为太史令,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张衡传》)

补:补充空缺官职。例如:太守察尊廉,补辽西盐官长。(《汉书·王尊传》)

改:改任官职。例如:改刑部详覆官。(《宋史·王济传》)

出:京官外调。例如:出为河间相。(《张衡传》)

6.表兼、代官职的词语。

兼:兼任。例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

摄:暂代官职。例如:俄检校侍中,摄吏部尚书。(《新唐书·杜如晦传》)

守:暂时署理职名多指官阶低的人署理官阶高的职务。例如: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主簿,

守高密令。(《三国志•王修传》)

领:兼任。例如:桓温镇江口,复引(乔)为司马,领广陵相。(《晋书·袁乔传》)

行:代理官职。例如:太祖行奋武将军。(《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署:代理、暂任。例如:太守奇之,除补书佐,署守属监狱。(《汉书·王尊传》)

权:暂代官职。例如:时韩愈吏部权京兆。(《刘公嘉话》)

判:高位兼低职。例如: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宋史·韩琦传》)

7.表辞去官职的词语。

悬车:辞官居家。例如:时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悬车告老。(《陈太丘碑文序》)

解官:辞去官职。例如: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宋史.包拯传》)

致仕:交还官职,即退休。例如:永和元年,称病上书致仕。

乞骸骨:自请退职,意为请求使骸骨归葬故乡。例如:上书乞骸骨,征拜上书。

乞身:古代认为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请求退职为“乞身”。例如:故山桃李半荒榛,粗暴君恩便乞身。(苏轼《玉堂栽花周正孺有诗次韵》)

请老:吿老,古代官史请求退休。例如: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左传.襄公三年》)

移病:上书称病,为官者要求隐退的委婉语。例如:使匈奴,还报。不合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移病免归。(《汉书.公孙弘传》)

8.其他。

视事:任职。例如:是时,茂陵守尹公新视事。(《汉书.游侠传》)

下车:官史初到任。例如:自明府(对郡守的敬称)下车以来,狗不夜吠,民不见史。(《后汉书.刘宠传》)

解褐:脱去粗布衣服,喻人任为官。例如:绍惧不自容,将解褐故咨之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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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举、教育

(一)科举前选拔官员形式

类别释义察举汉代选拔官史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举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史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史任用属史,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制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举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朝明朝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后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定制。隋文帝废除世袭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置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置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为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需以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二)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内容项目院试乡试(秋闱)会试(春闱)殿试考场学考巡回案临  考场(府、县)京城和各省 贡院(省城)京城贡院(礼部)皇宫(宫殿)主考人各省学政中央政府特派官员钦差大臣皇帝参加者童生(儒生)生员及监生举人贡士中者名称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日  期三年之内两次子、卯、午、酉   年八 月,桂榜乡试次年三月,   杏榜会试同年四月,  金榜第一名案首解元会元状元第二名

榜眼第三名

探花

(三)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类别释义童生试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者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习,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进士及第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庄园(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连中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八股文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是明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把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一定字数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四)古代学校学生

1.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2.庠。周代学校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3.序。殷商时代的学校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4.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5.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6太学

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7乡学

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院。

8国子监

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9书院

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10监生

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

11诸生

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院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五)古代学官

类别释义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钟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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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姓名、称谓

(一)人物姓名称谓

1.直称姓名。

①用于自称: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指南录>后序》)

②用于所厌恶所轻视的人: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指南录>后序》)

③用于作介绍,为人作传: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柳敬亭传》)

④尊者对卑者称名:求,尔何如?(《论语》)

⑤在尊者面前,卑者互称用名:夫子何哂由也?(《论语》)

2.称字、号、谥号、斋名。

这种情况是称呼者出于对被称呼者的礼貌和尊敬。

①称字: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送东阳马生序》)

②称号: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五人墓碑记》)

③称谥号: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左忠毅公逸事》)

④称斋号:蒲松龄为“聊斋先生”,梁启超为“饮冰室主人”。

3.称官爵。

①称官名:后人称杜甫为“杜工部”,称韩愈为“韩吏部”。

②称爵名:宁南南下,皖帅欲结欢宁南。(《柳敬亭传》)

4.称籍贯。

今南海之生死未可卜。(“南海”代指康有为)(《谭嗣同传》)

5.兼称。这种情况一般是先说官职,次称籍贯,后称姓名、字号。

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游褒禅山记》)[来

6.特殊称谓。

①在姓氏后加上行第(或再加上名号、官爵):韩愈《同水部张员外籍曲江春游寄白二十二舍人》

②职业+人名:庖丁为文惠君解牛。(《庄子·养生主》)

③姓+之+人名: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左传·僖公三十年》)

④封地+人名:商鞅姓卫,商为其封地。

(二)谦称、敬称、贱称、特定称

1.谦称。

①王侯自称:孤不度德量力。(《隆中对》)

②臣子自称:项伯杀人,臣活之。(《鸿门宴》)

③一般人自称:愚以为宫中之事……(《出师表》)

某自幼熟读兵书。(《失街亭》)

鄙人不慧,将有志于世。(《中山狼传》)

④女子自称: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孔雀东南飞>并序》)

2.敬称。

①称君王:以昭陛下平明之理。(《出师表》)

②称庙号,多称已死的皇帝:时世宗享国日久,不视朝。(《海瑞传》)

③称师长:夫子哂之。(《论语》)

④称朋友、尊长: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史记·陈涉世家》)

3.贱称。

竖子不足与谋!(《鸿门宴》)

4.特定称。

①加“从”表示叔伯关系:谢安,字安石,尚从弟也。(《谢安传》)

②加“太”表示长一辈: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左忠毅公逸事》)

③加“先”表示已经逝世的尊长:妪,先大母婢也。(《项脊轩志》)

先考,指已逝的父亲;先妣(bǐ),指已故的母亲。

(三)名、字、号

古人有取字、号的习惯。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称唤。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

名和字一般在意义上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有两种情况:

①“名”和“字”词义相近或“字”是对“名”的进一步阐述。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原”是宽阔平坦的意思。

②“名”和“字”意思相反。例如,曾点,字皙。“点”指小黑点,“皙”指肤色洁白,“点”与“皙”意思相反。古人取字,通常是以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古人通常在表示对对方的尊敬时称自己的名,表示自己谦卑时也称自己的名。例如“不然,籍何以至此”中的“籍”就是项羽自呼己名,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号(又称别字)。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号。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字以上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压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称杜甫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

(四)谥号、庙号、年号

1.谥号。古代帝王、诸侯、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善贬恶,称为谥或谥号。谥号是对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谥号按性质分为三类:

①表扬性的。

经天纬地曰文布义行刚曰景威强睿德曰武柔质慈民曰惠圣闻周达曰昭圣善闻周曰宣行义悦民曰元安民立政曰成布纲治纪曰平照临四方曰明辟土服远曰桓聪明睿智曰献温柔好乐曰康布德执义曰穆

②批判性的。乱而不损曰灵,杀戮无辜曰厉,近内远礼曰炀

③表同情的。恭仁短折曰哀,慈仁短折曰怀,在国遭忧曰愍(mǐn)

2.庙号。是指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供奉时特起的名号,如高祖、太宗等。从汉代起,每个朝代一般是第一个皇帝的谥号太长,不便称呼,所以唐宋以来的皇帝都改称庙号,如唐太宗、宋太祖。到了明、清两代才用年号来称呼。

3.年号。是纪年的名称,也是帝王用的,如“贞观”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

(五)改元、尊号、徽号

1.改元。新皇帝即位后,一般都要改变纪年的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如汉武帝改了十一次年号,唐高宗用过十四个年号。到了明代以后,才规定一帝一元,才有可能用年号来称呼皇帝。如清高宗的年号是乾隆,清高宗就被称为乾隆皇帝。

2.尊号、徽号。“尊”为尊称,“徽”为美好。“尊号”和“徽号”都是为尊者加上的号,以表示尊崇褒美的意思。尊号起于唐代。皇帝和皇后往往在生前就有尊号。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清代同治皇帝曾尊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再加上徽号为“慈禧”。封建时代帝后的尊号可以加几次,实际上都是臣子对他们的阿谀奉承。现代也有赠送徽号这种情况,但性质和内容已不一样,如孙炳文曾赠给郭沫若一个徽号—“戎马先生”。

(六)年龄称谓

古人的年龄有时不用数字表示,不直接说出某人多少岁或自己多少岁,而是用一种与年龄有关的称谓来代替。

初度小儿初生之时。

襁褓本义是包裹婴儿的被子和带子。语出《论语·子路》:“则四方之民襁褓负其子而至矣。”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孩提指二三岁的儿童。例如: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孟子·尽心上》)

齿龀·龆龀(tiáochèn)指儿童换牙时,五六岁。例如:有遗男,始龀。(《愚公移山》)

总角·垂髫指幼年儿童。例如:总角之宴,言笑晏晏。(《诗经·氓》)

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桃花源记》)

豆蔻年华指女子十三四岁。例如: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杜牧《赠别》)

笄(jī)年指女子15岁。例如:复有双幼妹,笄年未结褵。(白居易《对酒示行简》)

束发·成童指男子15岁。例如:余自束发读书轩中。(《项脊轩志》)

冠·加冠·弱冠指男子20岁。例如: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送东阳马生序》)

而立之年指30岁。例如: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论语·为政》)

不惑之年指40岁。

知命·知天命·半百·知非之年指50岁。

花甲·花甲子指60岁。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按顺次组合为六十个纪序名号,自甲子到癸亥,错综参互相配,故称花甲或花甲子。

耆(qí)艾古指60岁为耆,50岁为艾。例如: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荀子·致士》)

古稀指70岁。例如: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杜甫《曲江》)

耆耋(dié)指高寿,老年。耋多指七八十岁。

耄(mào)耋指高寿,老年。耄指八九十岁。

期(qī)颐称百岁之寿。例如:到处不妨闲卜筑,流年自可数期颐。(苏轼《次韵子由》)

花甲重开指120岁。

古稀双庆指140岁。

(七)特殊称谓

1.百姓的称谓。常见的有布衣、黔首、黎民、黎庶、黎元、生民、庶民、苍生、氓等。

2.职业的称谓。对一些以技艺为职业的人,称呼时常在其名前面加一个表示他的职业的字眼,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人的职业身份。如《庖丁解牛》中的“庖丁”,“丁”是名,“庖”是厨师,表明职业。《师说》中的“师襄”和《群英会蒋干中计》中提到的“师旷”,“师”,意为乐师,表明职业。《柳敬亭传》中的“优孟”,是指名叫“孟”的艺人。“优”,亦称优伶、伶人,古代用以称以乐舞戏曲为职业的艺人,后亦称戏曲演员。

3.不同的朋友关系之间的称谓。贫贱而地位低下时结交的朋友叫“贫贱之交”;情谊契合、亲如兄弟的朋友叫“金兰之交”;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叫“刎颈之交”;在遇到磨难时结成的朋友叫“患难之交”;情投意合、友谊深厚的朋友叫“莫逆之交”;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异性好朋友叫“竹马之交”;以平民身份相交往的朋友叫“布衣之交”;辈分不同、年龄相差较大的朋友叫“忘年交”;不拘于身份、形迹的朋友叫“忘形交”;不因贵贱的变化而改变深厚友情的朋友叫“车笠交”;在道义上彼此支持的朋友叫“君子交”;心意相投、相知很深的朋友叫“神交”(“神交”也指彼此慕名而未见过面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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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法、礼俗、节日

(一)宗法

1.宗法。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2.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3.宗子。指嫡长子。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4.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5.众子。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小妾(妻)所生的庶子。

6.亲戚。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后者如《左转·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7.六亲。泛指亲属。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按《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汉书》说,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8.三党。指父党、母党、妻党,亦指父族、母族、妻族。

9.考妣。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如《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项脊轩志》:“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

10.昭穆。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顺序的次序。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穆。后由宗庙的次序,又推广到坟地葬位和祭祀时的排列顺序,后又泛指一般宗族的辈分。

11.丧服。旧时居丧时穿戴的服饰。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称作“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制度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也反映了血统亲疏的等级。习惯上以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12.期功。古代丧服的名称。期,丧服一年。功,指大功和小功,分别为九个月和五个月。如《陈情表》:“外无期功强近之亲。”

13.七庙。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三昭,右三穆。后以“七庙”为王朝的代称。如《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

14.太庙。天子的祖庙,如《伶官传序》:“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

15.三纲。封建时代的一种道德规范,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合称。意思是臣要绝对服从君,子要绝对服从父,妻要绝对服从夫。最先由汉代董仲舒提出,后经历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加以系统化,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一套封建教义。

16.五常。

(1)即五伦,是封建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伦理关系,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这些人伦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五伦中君臣关系居于首位,姑又叫大伦。如《论语·微子》: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也?欲洁其身,而乱大伦。

(2)即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

(3)指仁、义、礼、智、信。

17.五教。是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封建关系准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

18.七出。封建社会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遗弃。又叫七去七弃,是为维护夫权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礼教。

19.三从四德。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是封建伦理道德奴役妇女的精神枷锁。

20.伯仲叔季。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如《左传·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环使用。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伯”,庶出长子称“孟”。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二)礼俗

1.礼俗。即礼仪风俗。泛指婚丧、祭祀、交往等各种场合的礼节与习俗。

2.五礼。五种礼的合称。古代以祭祀的事为吉礼,冠婚的事为嘉礼,宾客的事为宾礼,军旅的事为军礼,丧葬的事为凶礼。

3.六礼。有两种解释:

(1)指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礼、相见礼。

(2)指婚姻成立的手续,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4.冠礼。古代男子成年时举行加冠的礼仪。古代未成年的男子束发,不戴冠,行过加冠礼后则标志着进入成年了。举行加冠礼的年龄,有20岁和19岁两种说法。后代冠礼虽废,但仍保留“加冠”“已冠”“弱冠”“未冠”等说法。如《送东阳马生序》:“既加冠,益圣贤之道。”《祭妹文》:“予弱冠(初加冠,,体还未壮,故称弱冠)粤行。”

5.笈(ji)礼。古代女子倒了成年时举行的盘发插笈(即簪子)的礼仪。举行笈礼的年龄,一般在15岁时,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后来女孩子到了成年又称“及笄”“笈年”。

6.合卺(jǐn)。指结婚。古时把一个匏分为两个瓢叫“卺”,举行婚礼仪式时,一对新人各执一瓢而醑(xǔ)(用酒漱口),就叫“合卺”。后世遂以“合卺”为结婚的代称。

7.妻。男子的配偶。在宗法时代指正式的配偶、嫡妻。从等级上看,“妻”当时指诸侯以下男子的正式配偶,因为诸侯的正式配偶称“夫人”,帝王的正式配偶称“后”。如《邹忌讽齐王纳谏》:“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8.妾。最初指家庭的女奴,后指贵族娶的“小妻”,实际上“小妻”是女奴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结果,但地位仍极其低贱。如《邹忌讽齐王纳谏》:“妾之美我者,畏我也。”旧时正式配偶的妻子、夫人有时自己也称“妾”“贱妾”,这是自谦的说法。如《<孔雀东南飞>并序》:“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

9.姬。原是古代的显姓。如周王族姓姬。后来成为贵族妇女的代称,再进一步泛化,便成为妇女的美称,进而成为美女的通称。如《鸿门宴》:“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后来又成为富贵人家婢妾的美称。

10.媵(ying)。指古代的诸侯的女儿出嫁时随嫁或陪嫁的人。它是古代一夫多妻制的一种形式。其方式是,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嫡夫人,女方以侄女、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也各以侄女、妹妹相从。这些随嫁、陪嫁的人统称为“媵”。但这些被称为“媵”的贵族妇女,其间虽有辈分、嫡庶之分,但都是主子,不是奴才,她们都是经过“聘”的,都有资格成为夫人。后来随着媵女制度的逐渐消亡,“媵”的地位逐渐降低,在只有妻妾之分的时代,就与“妾”成了同义词。如《阿房宫赋》:“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

11.青庐。用青布搭成的棚,古代举行婚礼的地方,东汉至唐有这样的风俗。如《〈孔雀东南飞〉并序》:“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

12.文定。相传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至渭滨。后世因此以文定代称订婚。

13.朝(chao)。周代各国的诸侯,按规定的时间觐见周天子,叫朝。如《礼记·王制》:五年一朝天子。另一种说法是《左传·昭公十三年》杜预注:三年一朝。每次朝见天子,都要带着玉帛、兽皮,珍玩和土产等贡品,叫作朝贡。如《左传·隐公八年》: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如果不按时朝见天子,就被认为是不尊敬天子,天子就要出兵讨伐。如《左传·隐公九年》:宋公不朝,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宋。

14.觐。朝拜皇帝。古代诸侯朝见天子称觐,诸侯春见曰朝,秋见曰觐。诸侯朝见天子的仪式称觐礼。觐礼规定,天子不得下堂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失礼。如《谭嗣同传》:至七月,乃扶病入觐,奏对称旨。

15.聘。

(1)天子派卿大夫见诸侯叫聘。如《礼记·王制》疏:其天子亦有使大夫聘诸侯之礼。诸侯德风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天子往往也派人去聘问。如《左传·隐公七年》:冬,天王使凡伯来聘。凡伯是天子的大夫,周王派他来见鲁隐公。

(2)诸侯的国君即位,强大的诸侯国来贺见,也叫聘。如《左传·襄公元年》:九月,邾(zhu,即邹)来朝,礼也。“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邾是小国,所以叫朝;卫、晋是大国,就叫聘。

(3)诸侯派大夫见别国诸侯也叫聘。这是诸侯之间邦交的礼节。如《礼记·王制》:“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左传·隐公七年》:“齐侯使其弟年来聘。”诸侯相聘,使者还带着玉帛,表示尊重对方的意思。所以《礼记·左传》注曰:“诸聘皆使卿执玉帛以相存问。”

(4)相互来往朝聘,也有一定名称。此国往彼国的聘叫“如”。如《左传·襄公二十年》:“冬,季武子如宋,报向戍之聘也。”季武子自鲁去宋,叫做“如”。反之,在襄公十五年时,宋派向戍来鲁国,就说成“宋向戍来聘”。也就是有彼国来此国,叫作“聘”。所以说:“内适外言如,外适内言朝聘。“意思是:由本国到别国去叫如,有别国到本国来叫朝聘。

16.誓。用语言相互约束表示决不违背信约叫“誓”。如《曲礼》:“约信曰誓。”诸侯之间举行这种仪式,叫“誓礼”。举行这种仪式,不用杀牲、歃血(以牲血涂抹口上)。

17.盟。两国以上或两人以上相互宣誓约定来协同办事叫“盟”。会盟时杀牲、歃血,并且宣读盟书,誓于神,叫作“盟礼”。如《曲礼》:“位牲曰盟。”盟与誓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举行仪式时要杀牲、歆血。遇有急难,诸侯之间会见,举行盟礼,共同约定,相互援助,就叫“会盟”。如《过秦论》:“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

结盟后,双方就有义务约束。如《左传·襄公三十年》记宋国在五月间遭特大火灾,冬,与宋同盟的十一个诸侯会于潭渊,共同以财货来援助宋国。

18.遇。诸侯之间不再规定时间或地点忽然想见,就叫“遇”。如《左传》疏云:“遇者,草次之期,二国各简其礼,若道路相逢遇也。”事先没有约定偶尔相逢,犹如人们在路上偶然相遇一样,在礼节上要比“朝”简单。

诸侯途中相遇,依据各自的都城远近来划分主宾,地近的一方为主,地远的一方为宾,双方用主宾之礼接待。如《左传·隐公八年》:“春,宋公、卫候遇于垂。”

19.免胄。胄,盔。按古代礼法,诸侯的军队过天子门,战车上的左右卫士必须脱胄卷甲,收好兵器,下车步行而过,以示对天子的尊敬。如《殽之战》:“左右免胄而下。”

20.祖。古代饯行时的仪式,即出行之前祭祀路神,引申为在半路上为别人设宴送别。如《荆轲刺秦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

21封禅(shan)。古代统治者不仅重视祭宗庙,也重视祭天地、山川。如《白虎通》云:“礼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古代帝王祭天地的最隆重的典礼叫做“封禅”。一般都是由帝王亲自到泰山上举行。古时认为泰山是五岳之长,称为岱宗。泰山高离山近,所以先要到泰山顶上举行祭天的仪式,以报答天之功。叫风。然后在到泰山脚下的一座小山----梁父山上举行祭地的仪式,以报答地之功,叫做禅。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骏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送秦德,议风禅望祭山川之事。乃岁上泰山,立石,祠祀。下,风与报之,休与树下,因封其树为‘五大夫’。禅梁父。”

22斋戒。古人在祭祀或进行重大活动前,沐浴更衣,不喝酒不吃荤,洁净身心,表示虔诚。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于是赵王乃斋戒五日,使臣奉璧,拜送书于庭。”

23衅钟、衅鼓。用牲写涂器祭祀。古时新钟铸成,必杀牲口取血涂在钟的孔隙上,并举行祭钟仪式,称衅钟。这是一种礼制,凡重要器物(钟、鼓等)制成,定杀牲取血涂在上面。如《殽之战》:“不以累臣衅鼓。”“衅鼓在这里是“处””

24.社稷。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叫“社”,谷神叫“稷”。后来就以“社稷”代表国家。如《陈涉世家》:“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五人墓碑记》:“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25.牺牲。古代祭祀时把宰杀的牛、羊、猪等牲畜叫作“牺牲”。做祭祀用的毛色纯一的牲畜叫“牺”;体全叫“牲”。古代又有“三牲”之说,指祭祀用的牛、羊、猪。后来也以鸡、鱼、猪为“三牲”。如《曹刿论战》:“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26.太牢。古代祭品,指牛、羊、猪各用一头。

27.少牢。古代祭品,指猪、羊各一头。如《伶官传序》:“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

28.崩。本指山倒塌。古时用来比喻帝王和王后的死。如《战国策·赵策四》:“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出师表》:“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29.薨(hōnɡ)。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死了叫“薨”;后世有封爵的大官死了也叫“薨”。如《信陵君窃符救赵》:“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

30.死。古代社会不同地位的人的死有不同的称谓。《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曰死。”

31.棺椁。“棺”是装殓死人的器具,即棺材。“椁”是外棺,即棺材的套棺,用以保护棺材。上古贵族的墓里大多都有椁。

32.殉葬。指古代用活人或器物从葬的一种习俗。即人死以后,逼迫死者的妻妾、奴隶等随同埋葬。周代以后多用“俑”代替活人,有时也把死者生前用的饮食器、兵器、乐器、装饰品等作为随葬物品。

33.殓。指给尸体穿衣下棺。也叫“入殓”。

34.殡。古代指殓而未葬。后世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叫“出殡”“送殡”。

35.七七。旧俗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

36.丧礼。古代“凶礼”之一。就是处理死者殓殡奠馔和跪拜哭泣的礼节。

37.坟墓。埋葬死人的地方。古时高出地面的葬人土堆叫“坟”,与地面相平的葬人场所叫“墓”。后世“坟”和“墓”并称,不再有所区别。旧时放在墓中刻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叫“墓志”;立在墓旁,刻载死者生平、表扬其功德的石碑,叫“墓表”。

38.合葬。指夫妇死后葬在一起。如《<孔雀东南飞>并序》:“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

39.稿葬。庶人死了至多用“稿葬”。“稿葬”就是用草苫子裹住尸体埋葬。如《促织》:“日将暮,取儿稿葬。”

40.庐冢。也作“庐墓”。指古人在服丧期间,为守护父母或师长的坟墓而盖的房舍。“庐”,房屋;“冢”,坟墓。如《游褒禅山记》:“今所谓慧空禅院者,褒之庐冢也。”

41.坐。以两膝着地,两股贴在脚跟上,是“坐”。两膝着地,直身,股不着脚跟,是“跪”。跪而挺腰耸身,叫做“跽”(jì)。坐席也有讲究,所谓“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尽后,是尽量把身体往后坐一点,表示谦恭的样子;尽前,是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一点,不因饮食而玷污坐席。

42.跪。与众不同,往往在有急事或者表示谢罪之时,直身,两股也离开了脚跟。所以前人指出跪与做二者的区别是“跪危而坐安”。如《史记·刺客列传》:“荆轲见太子,言田光已死,致光之言。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跪又表示对长者的尊敬。如《论语》:“‘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这里的“舍瑟而作”,就是指曾皙放下瑟,从席地而坐到耸身直起腰来,与跪着相同,表示尊敬。

43.长跪。指挺直上身而跪,表示尊敬。如《<孔雀东南飞>并序》:“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44.跽。跪起,准备起身。膝尚在地上。如《鸿门宴》中写樊哙进帐,“项王按剑而跽日:‘客何为者?’”跽,是受惊而耸身欲起的样子。这种动作因与跪的动作相似,因而也叫“长跪”。如《战国策.唐雎不辱使命》:“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

45.箕踞。两股着地伸直两腿,形似畚箕,叫做“箕踞”。这种姿势是表示傲视对方的意思。如《史记.刺客列传》写荆轲刺秦王不中,身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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