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眉批題跋輯錄」序二

樱桃河畔论古史998 次浏览0个评论2024年09月19日

作者:王汎森/邱仲麟

出版社: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出版年:2020-12

定价:NT$5,600元

装帧:精装(全4冊)

ISBN:9789865432591

弟常自覺得,中國之國體,一造于秦,二造于隋,三造于元。漢承秦緒,唐完隋業,宋又為唐之清白化,而明、清兩代,雖民族不同,其政體則皆是元代之遺耳。〔《遺札》I-378〕

明初群雄,韓、郭為一類,此啟運者也;徐、陳、明為一類,此抗運者也;李思齊、何真為一類,此奉舊而歸命者也;王保保、陳友定為一類,此奉舊而能守節者也。方國珍跡近李、何,張士誠跡近王、陳,實皆不似,而各自為一類可也。

本傳諸人之罪名,若藍玉之謀反,事無佐證,牽連之多,尤證其別有用心,愈不可信。若其他諸人之罪,擬其功烈,皆當在八議之中。總之,太祖以為天下大定,內外無警,所慮者功臣宿將耳。故于身死之前,為一網打盡之計,而以國家之事付之刁筆之吏才、疏闊之文臣,以佐幼弱之太孫也。此獄之為誣陷,更何可疑。而《明史》作者謬以諸將為自取,豈滿朝文武、列營將校皆叛逆之人哉?中山、開平若在,當亦不能免矣。嗚乎!此真千古之極慘奇痛者矣。萬季野以為秦皇之後無此殘暴,其言猶有未及也。

船山先生之于清虜也,曰「戎狄」,曰「胡虜」,雖刻其書者,或改其字,或闕其文,可遵上下文知之也。亭林亦然,其繫濟南獄得釋後,遺書救之之友,不過稱「大清」而已。黎洲則竟曰「聖朝」,太炎議之,非無據也。夫刊刻者或易其字,然此其自定之集也,是亦今所謂「動搖派」者,非耶?黎洲固一代通儒,然其志節猶未若船山、亭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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